法律含義英語怎麼說及英文單詞
A. 法律英語與普通英語有什麼相同點和不同點 150個 單詞 請大俠幫忙翻譯一下
人家的意思是就法律英語與普通英語為題寫一篇英文文章
B. 關於法律的英語單詞
法律英語單詞
Ab initio
從開始 形容事件由開始時的狀態,例如合約從開始便已經無效,稱為「The contract was void ab initio」。
Accused
被告 Accused通常指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訴訟的被告稱為Defendant;而申索案件中的被索償的一方稱為Respondent(答辯人)。
Acquittal
罪名不成立 刑事案件經審訊後,被告罪名不成立被釋放,稱為「The accused is acquitted」。Acquittal是名詞。
Adjourn
休庭,押後 法庭在聆訊途中暫時休庭30分鍾,稱為「adjourned for 30 minutes」。如要將聆訊押後再排期重審,稱為「adjourned to a date to be fixed」。
Affidavit
誓章 以宗教儀式發誓後簽署的書面證供稱為Affidavit,而以真誠發誓所簽署的證供稱為Affirmation,兩者的格式用詞有些分別,但主要作用相同。
Allegation
聲稱 訴訟陳詞中未經證實的聲言,例如:The Plaintiff alleged that his loss was e to the Defendant』s breach of contract,原告聲稱他的損失是被告違約所引致。Allegation是名詞。
Assault
毆打,侵犯 以武力侵犯他人的行為,稱為Assault,一般性質的毆打,稱為「Common Assault」;嚴重者稱為Aggravated Assault;未經許可觸摸他人身體,可以被控非禮,稱為Indecent Assault。
As is
現狀 「As is」常用於物業買賣的合約中,指物業的現狀。「The property is and will be sold on an 「as is」 basis …」即物業將會以其現狀出售。
Bail
保釋 刑事案中的疑犯或被告,可以暫時被釋放。保釋可以是有條件的,也可以是無條件的。保釋的條件包括繳交指定金額的保釋金、提供人事擔保及定時向警署報到等。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可能性較高者 這是民事案件中舉證的標准,法庭對原告和被告所提出的證據,認為那一方的可信性較高,便會判處該方勝訴。相對刑事案而言,民事案中敗訴的後果一般都只是經濟利益,所以法庭對舉證的要求,相對也較刑事案為低。
Beyond reasonable doubt無合理疑點 這是刑事案件中舉證的標准,控方向法庭提出的證據,必須是在合理的情況下並無疑點,法庭才會判處被告有罪。刑事罪的後果對被告而言,較為嚴重,舉證標準的要求也因此而較民事案嚴格,如果法庭認為證據有任何疑點,都會將疑點的利益「benefit of doubt」歸於被告。
Binding
有約束力的 「binding」通常的解釋是連結一起,但法律上則多用作有約束力的,例如:This provisional agreement is a binding contract。這份臨時協議是有法律約束力的。
Body Corporation
法人團體 經法律程序而產生具有與自然人相同法律地位的組織,例如:根據公司條例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可以擁有資產,可以向外借貸,可以提出控訴,也可以被申索。法人團體沒有自然的死亡因素,所以必須經法律程序才可以將它消除。
Burden of Proof舉證責任 無論是刑事或民事案件,提出控訴的一方,都負有舉證的責任,即是向法庭提出證據,支持控訴和申索的事由。雖然在一般的情況下,向法庭舉證是主控和原告的責任,但如果被告在刑事案中被法庭判罪之後,再被受害人以民事追討賠償,則在有關的民事訴訟中,如果被告否認他對受害人的損失需要負上賠償的責任,被告便有責任向法庭舉證,支持他的抗辯。
Cause of Action訴訟理由 提出訴訟,必須要有合理的事實根據,缺乏合理的訴訟理由,對方不但可以向法庭請求剔除有關的訴訟,同時可以要求賠償浪費了的律師費及其它費用。
Caution
警誡詞 執法人員(警察及海關人員等)在拘捕疑犯時,提醒疑犯保持緘默的權利的警告說話。執法人員在沒有給予疑犯警誡詞的情況下所錄取的供詞,可能不會被法庭接納為有效的證供。
Certified Copy
核證副本 指經律師或其它合資格人士核證的文件副本,核證副本都有核證人的簽署和核證日期,以確認該副本進行了核證,除特別聲明必須用文件正本的情況外,核證副本一般都視為有效的文件。
Chamber
辦公室 訴訟律師和法官的辦公室,稱為「Chamber」。訴訟程序中有部份的聆訊是在法官的辦公室中進行的,稱為內庭聆訊」hearing in chambers」,內庭聆訊只准許當事人及其法律代表出席。
Charge
收費,控罪,抵押,押記 Charge可以是名詞,也可以是動詞,它包含了多個不同的解釋:
1. 是提供服務的收費,例:Legal Charge 律師收費;
2. 是刑事控罪,例:This case has more than one charge 這案件包含多於一項的控罪;
3. 是借貸的抵押,例:The company charged its property for the loan 這間公司以其物業作為借款的抵押;
4. 是對法定債務人的物業的押記,用以償還有關的法定債務。
Claim
申索 民事訴訟的傳票中,原告須要將其向被告申索的事由詳細列明,稱為Statement of Claim 或Particulars of Claim。
Concurrent Sentence
合並判決 刑事案中的被告犯了兩項或以上的罪名同時成立,但各項罪名的判刑同時執行,例如第一項罪的判刑是一年監禁,而第二項罪的判刑是監禁兩年,兩項罪合並判決,被告只需要被服刑兩年。
Consecutive Sentence
連續判決 刑事案中的被告所犯的不同罪行,是以連續判決執行,則被告需要分別服刑,例如一項罪被判了兩年,另一項罪則被判了三年,被告便需要連續服刑五年,才會被釋放。
Consideration
約因 合約是訂約方自願建立的法律關系,是一方以有價值的代價或者承諾以換取對方的承諾或代價,這些合約中的承諾或代價稱為約因,缺乏有效的約因,合約便不能成立。
Contempt of Court
藐視法庭 是一種嚴重的罪行,可以被判罰款或監禁。藐視法庭包括不遵守法庭命令、違反對法庭作出的承諾,妨礙司法公正等行為。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分擔疏忽 意外中的傷者對意外的造成及他自己的受傷程度,需要分擔部份疏忽的責任,他所獲得的賠償額也會相對地減少。
Copyright
版權 是作者對他所創作的作品的發表、翻印、復制等專有權利,版權在作品完成後便自動產生及受法律保護,毋須經過任何注冊程序,但必須為原創作品才擁有版權。
Counterclaim
反申索 在民事訴訟中,被告對原告作出申索,而該申索的事實和理據與原告的申索是有關連的,反申索是一項獨立的申索,所以原告必須對反申索作出適當的響應,例如進行抗辯等。
Custody
保管,監護,拘留 一般而言,Custody這個名詞是指對對象的保管或擁有,但在家事法中,Custody of Children 是指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而在刑事案件中,則指對被告的拘留。
Decree
法庭判令 法庭聆訊後所作出的判令,可以分成暫時性判令「decree nisi」 和永久性判令 「decree absolute」,常見於離婚呈請的程序。一般而言,法庭頒出decree nisi後,在指定的期限過後,除非收到反對,否則都會頒出永久判令。
Deed
契約 是一種特別的合約,須要經過當事人簽署、蓋章並送交對方才算有效,契約上的蓋章在法律上被視為一種有效的約因。
Defamation
誹謗 非法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口頭的毀謗和以書面的永久形式誹謗都可以構成民事索償的理據或者刑事罪行。
Defence
抗辯 刑事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否認有關的指控或申索,同時提出反對的支持事實。
Dependant
受養人 是指某人的某些家庭成員,需要依靠這個人提供的經濟來支持生活,如果這個人因意外死亡,他的受養人因而遭受損失,是有權追究責任,要求賠償有關的損失。
Disclaimer
棄權,否認 是指某人願意放棄法律上的某項權益,如果這項權益是以書面確認,則這份文件稱為Disclaimer。此外,也可以是指對某個聲稱或指控作出否認的行為。
Discovery of documents
披露文件 在民事訴訟的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向法庭及對方披露其所持有關於該案件的所有文件,基於公平、公開和公正的法律原則,是「所有與案有關的文件」都需要披露,而不是只披露對自己有利的文件。
Distraint
封租 租客拖欠租金,業主可以根據租約條文向法庭請求封租令,將租客留在物業中的物品充公拍賣,償還所拖欠的租金和封租的費用。
Domicile
居藉 是一個人定居的地方,[居藉]與[居所]不同,每一個人只可以有一個居藉,但卻可以多於一個居所,居藉可以是以出生地為居藉,也可以自行選擇移居的居藉,也可以是法律界定的居藉,一個人的法律地位受其居藉影響。
Estoppel
不可反言 是「Stop」的意思,法律上不容許否認經已作出的行為,或者不容許引申某項違反公平原則的爭辯。
Ex Parte
單方 在公平的原則下,訴訟的程序一般都是以雙方「Inter Parte」形式進行,即是與訟雙方同時有機會向法庭作出申辯。但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例如對申請人有人身或財物安全的迫脅,或者不讓對方有機會毀滅證據等,是可以容許以單方形式進行。例如以單方傳票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對方將子女擅自攜離香港
C. 公法的英文單詞怎麼寫 這個法律概念是誰弄的
public law ,相對於私法而言的,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最早由古羅馬法學家提出的。按照烏爾比安的解釋,公法是以保護國家(公共)利益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護私人利益為目的的法律。
D. 英語中表示法案的意思有哪些單詞
1. bill
在西方國家,提交議會審議的議案稱為法案(Bill),法案的審議通過也就稱之為立法. 其議會立法除一般立法意義上法律的創制、訂立、修改、廢止外,還包括對某一具體事項的立法. 前者與我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的立法權相同,是一種抽象行政行為;
2. act
新年伊始下議院開始匯編"法案"(Act)--或至少也可稱作"條例"(Ordinance),因為過去六年中議會通過了許多不經國王同意就予以施行的法律. 它"宣告":"如果英格蘭國王為征稅而對議會和英格蘭王國發動戰爭,即可判定為叛國罪.
3. bills
文章說,美國國會議員可以以四種不同的形式提出新立法, 這四種形式包括法案(Bills)、聯合決議案(Joint Resolution)、共同決議案(Concurrent Resolution)和簡單決議案(Simple Resolution).
4. measure
我們對許多詞彙只知一兩個意思, 如見到run, race, access, juice, measure, take a walk.往往就認為是"跑" "競賽","進入"等意思, 須知在政治詞語里就是"競選"(RUN A RACE)影響/權利(ACCESS), "力量或神通"(JUICE), 法案(MEASURE)"退黨"等意思.
E. 有誰知道以下法律詞彙的英文翻譯嗎:
penal code; criminal law
prime culprit; principlpal criminal
assessary criminal; accessary
reluctant follower;accomplice under ress
abettor
make crime together
common prisoner
law culture; law civilization
F. 一個法律專業詞彙的英語翻譯問題
Condominium: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Кондоминиум法律翻譯芻議 評
Кондоминиум法律翻譯芻議
張建文
【摘要】
Кондоминиум應當翻譯為「區分所有、區分所有權或者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區分建築物所有權」,而不是不動產綜合體,方才符合約定俗成的術語的含義,才不致於因詞害義,疑雲叢生。
【關鍵詞】 Кондоминиум Condominium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點擊次數】554
【閱讀次數】0
在俄語中кондоминиум一詞與拉丁語中的Condominium有著極大的關聯,這個關聯就是俄羅斯法制無論是在古代,還是在近代化的過程中都受到了羅馬法的影響,特別是俄羅斯在古代時期對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文化的吸收和借鑒,基督教會在傳播和發展羅馬法方面發揮了極大的作用,比如俄羅斯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羅斯法典》就被認為是教會的創造物,「我們當時也正在模仿拜占庭的樣本做著類似的法典編纂工作。當地教會司法方面的需要推動了這項工作,而拜占庭的大綱式法典又給這種工作提供了現成的形式和方法。……教會人士也就開始嘗試編纂一本法典,既要把在羅斯實行的法律習慣復現出來,又要符合教會所帶來或在教會影響之下改變了的觀念和關系。這中嘗試的結果便是《羅斯法典》。」[1]羅馬法正是通過這種影響深入到羅斯社會中,「甚至說是主要途徑,這種影響之重要不僅在於它把新的法律准則帶進羅斯的律法里,還因為它帶來了構成法律意識的基礎的一般法律概念與法律定義」。[2]「在俄羅斯國家的基輔時代中最重大的事件是988年弗拉吉米爾治下對拜占庭基督教的皈依;隨後,又接受了拜占庭關於教會與國家的一些法律觀念,宗教法庭也建立起來了,他們依據拜占庭——羅馬法對案件加以裁決。」[3]
「無論是俄國還是中歐、西歐,在中世紀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其法律都受到羅馬法的強烈影響,……自彼得大帝以後的俄國沙皇在其立法中都模仿西歐模式或運用受到羅馬法影響的流行的歐洲觀念。因而我們可以說,俄國法,如同德國或法國法一樣,曾同屬受到羅馬法影響的歐洲大陸法系,由於這個緣故,大陸法學家可以毫無任何特殊理解困難地探究俄國法」。[4]所以我們在談論кондоминиум的翻譯時,應當追根溯源,探究與之同一的、同義的拉丁語Condominium的含義,這樣才能使得кондоминиум法律翻譯具有相對的有限的統一性,否則人人各執一詞,會使得讀者無所適從,手足無措。
為了盡可能地接近准確地翻譯кондоминиум的意思,筆者認為應當從羅馬法中的詞源的意義、字典中的кондоминиум或condominium的意義、以及在俄羅斯立法中所使用的кондоминиум的意義中,去尋求合乎習慣的全面的含義。
一、Condominium在羅馬法中的意義
「數人可以對同一物擁有所有權,或者用通俗的話來說,物可以歸屬人所有或有數人共有。這種關系構成共有所有權或共有condominio或comunione)。」[5]
在羅馬人中所有權的早期稱謂是mancipium。而Proprietas(所有權)作為對物的最高權利的技術性術語,則是在帝國晚期主要相對於ususfructus(用益權)而被加以適用的, 它是指對物的最完全的支配權,英文中的property一詞即來源於它。而所有權的另一個稱謂dominium則更古老,但不那麼具有技術性,而且它也被用來指「家父」的一般權利或對任何權利的擁有。[6] 而家父的一般權的標的是相當廣泛的,「包括妻子、兒女、買入的市民、奴隸、牛馬和其它財物等」家長管轄下的一切人和物的總和。[7]
二、在字典中的кондоминиум(dondominium)的含義
從俄語構詞法的意義上說,con和dominium構成了condominium,俄羅斯法學在借鑒羅馬法的時候,引進了這個詞,並按照基里爾字母和拉丁字母的對應關系,仿照condominium創造了俄語中的кондоминиум這個詞,無論是從法律文化的傳播和法律制度的移植的歷史還是從歐洲各國語言之間的相互借用的事實上看,這一點都不足為怪。譬如德國早期的法律和法學著作幾乎都是用拉丁文做成,到了後來才陸續有用德文寫的著作或者是把拉丁文翻譯為德文,因而可以說拉丁文曾經是幾乎整個歐洲通用的語言,其他的語言如英語、法語、德語、俄語等語言從拉丁語中汲取營養可以說幾乎是必然的事情了。在德國就曾經發生了所謂的「國語純化運動」,該運動認為:「國語與國民性由密接之關系,愛祖國者亦愛其國語,此該國語為國民直接表現者也。德語者,實結合德人之唯一紐帶也。」大力鼓吹德國人之用德語,對於從英文和法文等語言中借鑒來的詞彙盡皆驅除,甚至連希臘語言和拉丁語言中借鑒來的也不放過,正如日本學者穗積陳重所言:「始則排斥法國語,繼則排斥稱為世界雄邦之英國國語。由是中世以來因繼承希臘、羅馬文化,而沿用數百年之希臘語源,拉丁語源之歸化語,亦於國語純化名稱之下,驅逐凈盡矣。」[8]從此可以看出在世界各國特別是在拉丁語系國家的民族語中,詞彙的廣泛借鑒是個普遍現象,而在法律科學范圍內更是一種常見的現象。
Con這一詞根具有「與其他人」,「共同」的意思。與具有「控制」、「管理」意義的dominium結合在一起便具有了「與其他人一起對財產予以控制管理」的意思。[9]
在我國學者主編的一部大型字典《俄漢大字典》中,就認為кондоминиум的含義為「(兩國或者屬國對某地的)共同統治,共同管轄」。[10]該詞條體現了кондоминиум所具有的某些意義,但是編者將該詞的含義縮小了許多,與現代кондоминиум的意思有相當的差異。
為了取得кондоминиум與英文中的condominium一致的意義,應當去追尋在當代英語法律詞典中condominium的詞義。一種認為condominium是指:1、(由另兩國或多國)共管的國家;2、(產權為居住者自有的)公寓(的單元)。[11]還有一種認為condominium就是指:1、(有兩個政府共同行使政府職能的)共管;2、共管下的政府(或領土);3、(多人合住的建築物里的)單獨住房的個人所有權與建築物共同使用部分的共有權相結合的所有權。[12]
可見,無論是在俄漢字典還是英漢字典中,對於共同管理的意思是一致的,從現在國內外法學研究的實踐看,condominium一詞解為:「區分所有」或「區分所有權」。[13]所不同的就是在Кондоминиум是否具有(多人合住的建築物里的)單獨住房的個人所有權與建築物共同使用部分的共有權相結合的所有權的意思?
三、在俄羅斯立法中的кондоминиум的含義
在1994年《俄羅斯聯邦民法典》中規定,在多套住宅房屋中,住宅所有人除擁有屬於他的住宅佔用的房舍外,房屋中共有財產所有權的份額也屬於他所有(第289條);多套住宅房屋中,承受房屋結構的公共房舍,在一套住宅內外為多套住宅服務的機械、電力、衛生設備和其他設備,屬於各住宅所有人按份共有;住宅所有人無權轉讓其住房中共有財產的所有權份額,也無權實施導致該份額脫離住宅所有權而單獨移轉的其他行為(第290條)。該按份「共有財產的共有權的一個特點是,該共有權是直接因為公民獲得具體的住房的所有權的事實而產生的。這樣,買方在購買多套住宅的具體的住房時在獲得具體住房的所有權的同時,也將成為住宅共有部分的共有權的參加者:共有房舍、支撐結構、住宅設備以及諸如此類」。[14] 俄羅斯聯邦民法典(中譯本)[15]忠實地按照俄語原文將квартира в многоквартирном доме 翻譯為「多套住宅房屋」,極為拗口,其實簡單地說,不過是在一幢大的建築物(дом)中,有許多被上下左右分割所有的成套的住宅(квартира),其實就是區分所有的建築物。[16]
俄羅斯有學者認為1996年6月5日俄羅斯聯邦法律《住宅所有人協會法》第5條「處於共管下的財產(имущество в кондоминиуме)應理解為統一的不動產財產綜合體,包括地基和坐落其上的住宅建築物,其他的不動產客體,其中可以劃分為用以居住和其他目的的幾個獨立部分(例如,安置商店、工作室)並屬於公民或者法人(住房所有人),而其他的部分(共有財產)屬於他們按共有份額所有。」[17]可見,俄羅斯的立法中也是認為кондоминиум包含了兩個部分的權利,一是屬於所有人專有的所有權,二是屬於全體所有權人按份共有的所有權,而且這兩部分所有權還是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
中國政法大學鄢一美教授據此認為кондоминиум為不動產綜合體,不動產綜合體是俄羅斯現行立法中規定的一種特殊類型的不動產,根據俄羅斯1996年5月頒布的《關於住宅所有團體法》的規定,不動產綜合體是由劃定區域的土地和坐落於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為了居住的目的而設的各獨立客體組成,上述物構成統一的不動產綜合體.住宅的具體佔有人對建築物種住宅的各專有部分享有專有權(或共有權),對其餘部分享有按份共有權。[18]
細心的讀者在這里將會再次發現:кондоминиум所具有的專有權和共有權共存的意義跟condominium的含義本質上是一致的。因此,筆者認為將кондоминиум翻譯為不動產綜合體是忠實於俄語原意的,幾乎是俄語源文的影印,但是對於國內法學界來說,要理解這個不動產綜合體的含義可就要大費周折了。本來在我國法學界,經過改革開放這二十多年的引進和消化,許多術語在國內已經取得了大致統一的含義,而同一的含義也有了大致統一的術語,也就是說在意義和術語之間已經建立了約定俗成的對應關系,一般不至於會引起同一領域內的同行的誤解、費解和無解.在國內,區分所有權、區分所有、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區分建築物所有權等都是對同一含義的表達:在區分所有的建築物內包含對自己居住的房屋的所有權和對房屋所必需的建築物的部分的共有權的所有權。如果生硬的照相式的翻譯кондоминиум為不動產綜合體,無疑將打亂民法學的整個概念體系的和諧性和統一性,徒然增加對本來就已經有定論的術語的理解。
因此,筆者建議應當將翻譯кондоминиум為「區分所有、區分所有權或者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區分建築物所有權」,而不是所謂的不動產綜合體,這個讓即使是從事民法學研究的人也一下子無法明白地知曉其中含義的譯法,才能符合已經約定俗成的術語的通常意義,才不至於因詞害義,疑雲叢生。
【注釋】
1版第212-213頁。
[2].同[1],第220-221頁。
[3].[德國].茨威格特、克茨 著:比較法總論,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526頁。
[4]. [德國].茨威格特、克茨 著:比較法總論,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532頁。
[5].[義大利]彼德羅·彭梵得:羅馬法教科書[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第230頁。
[6].同[3]第196頁.
[7].周木丹吳文翰 謝邦宇: 羅馬法,群眾出版社,1983年第1版,第94頁.
[8].[日本]穗積陳重:法律進化論[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9].陳華彬:現代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5年3月第1版第47頁.
[10].劉澤榮 主編:俄漢大字典,商務印書館,1960年第1版. 第370頁.
[11].A.S.Homby: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商務印書館,1997年9月第1版,第290頁.
[12].英漢法律詞典,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64頁.
[13].[日本]田中英夫等編:《英美法辭典》,第178頁,轉引自陳華彬《現代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研究》第47頁.
[14].[俄羅斯]В. Р. Скрипко :Товарищество собственников жилья в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я. 載於:Госудорство и право ,No.9. 24-28.
[15].黃道秀、李永軍、鄢一美 譯:俄羅斯聯邦民法典,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9年2月第1版.第134-135頁.
[16].Гражданский кодекс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ООО 《Издательство》,2000-08-03.
[17].同[12].
[18].鄢一美:俄羅斯不動產物權變動及其登記制度的特點,較於《政法論壇》(中國政法大學學報), 2002年第2期,第139頁.
【寫作年份】2003
【學科類別】民商法學 -> 民法學(含婚姻家庭繼承法)
G. 英語翻譯。。。法律詞彙
律師要告知上述的書籍上有完全替代權利的指定公司作為前提的股票。
簡單的說,律師告知的這種書籍上的股票,是以有完全替代能力的指定的公司作為前提
H. 法律協議中的英語翻譯 幾個單詞而已!
1.擔保和免責聲明
2.返回機密信息
3.進一步處理
4.剩餘的信息
5.保留權利
6.沒有承諾
7.出口法律
8.自主開發
9.管轄法律
10.雜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