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培訓合同霸王條款
『壹』 該教育機構終止合同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告他有把握嗎
不合來法的,合同雖然這樣寫有不尊重老源師導致影響自身或他人的學習的,他有權終止合同,但是你的行為不足以產生這么重要的影響,而且擺明了是霸王條款,法律現在不會保護霸王條款了的,你可以選擇和他們協商,協商不下來就通過法律武器去保護自己告他們,再者是他們不對 更換老師的情況下沒有和學員事先說明,他們還侵犯了你的合法權力!
『貳』 關於要求培訓機構退費的問題
可以的,因為你們之間簽訂的合同實際上已經無法履行了,對方應當給你退款,這家培訓機構是否有辦學的資質,他們收你學費是否給你開具了發票,如果沒資質也沒開發票你可向當地工商、教育、稅務部門去反映情況。
『叄』 美聯英語騙局,坑
現在的英語機抄構最主要襲的就是要有體驗式教育,這個是需要在特定環境下的實踐教育,對學生所處的環境的感知和理解這樣來產生環境相關的英語的學習,所以學生們可以情景結合進行學習,這樣的學習是最有效果的,阿卡索為此提供了很好的體驗式課程,真人外教教學,分享一節體驗課:【點擊領取外教一對一免費試聽課】免費試聽一下阿卡索的體驗式課程,對孩子的英語教育很有幫助。阿卡索上課可錄制方便課後觀看,一節課25分鍾,平均收費在20元一節課,性價比很高。
外教老師都持有tesol證書,有證的才是外教,沒有證的是陪聊。
『肆』 培訓機構霸王條款是否有效
可以協商處理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根據《廣東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退費管理辦法》第二章 退費辦法和手續中的第五條第(九)項:教育機構跨學年收費的,教育機構必須退回全部費用及其利息並承擔其他合理費用。
以及按照上述《管理辦法》中的第七條:學生因其他原因退學,按學年收費的,第一學期完成1/3以上~1/2學時退學的,核退30%的學費。
(4)英語培訓合同霸王條款擴展閱讀
霸王條款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限制消費者權利,嚴重侵害群眾利益。
「霸王條款」之所以遭到廣大消費者的痛恨,是因為個別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供求關系不平衡,將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
很多時候,由於消費者是以個人形式面對集體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勢,往往不得不自認倒霉,花了冤枉錢還得受窩囊氣。
「霸王條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行業管理等方式出現,具有五大共性:
1、是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
2、是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許可權。
3、是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4、是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
5、是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伍』 我今年3月初報沃爾得,報了2年的英語培訓班,因家裡有事,無法繼續學習,現要退學,他們不給退!
請問,現在他給你退了嗎,我是今年11月26號報名的,主修課還沒學,但是我現在不想學了,就上了一節輔修課,你現在退款了嗎
『陸』 #英語老師#輔導機構簽合同要注意那些問題
有一些單位會有霸王條款 比如接班之後要工作滿一年 不然一個班賠付多少錢的違專約金 北京這邊就屬有的
這種合同不要簽 還有注意 提離職的話,看上面這,多長時間之前以何種方式提離職 要注意一下 來自職Q用戶:王女士
培訓機構簽合同沒什麼問題的,主要是要注意社保,工資這塊兒 來自職Q用戶:匿名用戶
『柒』 EF 英語培訓教育機構 強制性扣留學員學費,沒能按承諾兩周之內無條件退學。 下面這位朋友跟我情況差不多。
good
『捌』 關於企鵝英語培訓班退費,退費手續九百多,其餘要三個月以後退還,這樣合理嗎
肯定不合理!
這明顯是霸王條款!
你可以向教育局舉報
也可以報警由警察出面協調一下!
『玖』 在華爾街英語學兩個月不想學、今天談了說超過三十天不能退錢:這是不是霸王條款啊求解
已經兩個月呀,這個可就不好說了
這種英語培訓機構應該都是有簽合同的,拿著合同問問他們的學習中心領導看看吧。
『拾』 英語培訓機構不退款是霸王條款
那肯定是霸王條款啊!這是哪個學校啊?曝光一下啊!另外學英語最好去口碑比較好的學校啊,那些小學校千萬別去。比如洛+基-英語,任何時候都可以退款,合同上寫的清清楚楚。這樣就放心多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