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選修課寫作技能
㈠ 在校大學生(實習)個人簡歷怎麼寫
一般來講,個人簡歷的內容都應該包括:「本人基本情況」、「個人履歷」「能力和專長」、「求職意向」、「聯系方式」等基本要素。
1、「本人基本情況」
包 括:姓名、年齡(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民族、學歷、學位、 政治面貌、學校、專業、身高、畢業時間等等。一般來說,本人基本情況的介紹越詳細越好,但也要記住一個內容要素用一兩個關鍵詞簡明扼要地括說明一下就夠了。
2、「個人履歷」
主要是個人從高中階段至就業前所獲最高學歷階段之間的經歷,應該前後年月相接。
3、「本人的學習經歷」
主要列出大學階段的主修、輔修與選修課科目及成績,尤其是要體現 與你所謀求的職位有關的教育科目、專業知識。不必面面俱到(如果用人單位對你的大學大學成績感興趣,可以提供給他全面的成績單,而用不著在求職簡歷中過多描述這些東西),要突出重點,有針對性。使你的學歷、知識結構讓用人單位感到與其招聘條件相吻合。
4、「本人的實踐、工作經歷」
主要突出大學階段所擔任的社會工作、職務,在各種實習機會當中擔當的工作。對於參加過工作的研究生,突出自己在原先崗位上的業績也是非常重要的。
5、「本人的能力、性格評價」
這種介紹要恰如其分,盡可能使你的專長、興趣、性格與你所所謀求的職業特點、要求相吻合。事實上,「本人的學習經歷」、「本人的實踐、工作經歷」同樣在映證個人的能力、性格,因此,前後一定要相互照應。
6、「求職意向」
簡短清晰,主要表明本人對哪些崗位、行業感興趣及相關要求。
7、「聯系方式與備注」
同封面所要突出的內容一樣,一定要清楚地表明怎樣才能找到你,區號、電話號碼、手機號、E-mail地址。我們有的畢業生喜歡頻繁地變換手機、E-mail,當我們或用人單位需要和你取得聯系的最關鍵時候,往往無法迅速找到你,我們感到遺憾的同時,恐怕最遺憾的應該是你。